铜陵市科技贷贷款对象为列入我市“科技贷”企业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且贷款**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关于铜陵市科技贷入库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内容如下: 铜陵市科技贷入库申报条件: 科技贷入库企业须是在铜陵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 (三)符合《*、地区*、地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铜陵市科技贷申报流程: (一)申请 1.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科技贷"业务需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并对征信报告中的存量贷款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2.申请"科技贷"业务的企业需提前选择主办银行,确定了主办银行后向市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登记证明函。登记证明函一般只开具一次,若因客观因素不能够在原主办银行办理"科技贷"业务的,可送回原登记证明函,并说明原因后,可重新开具登记证明函。 3.主办银行**在申请"科技贷"业务的企业提供登记证明函后,方可正式受理"科技贷"业务。登记证明函载明的时间与主办银行提供证明文件载明的时间不符合先后逻辑的,均不认定为"科技贷"业务。 (二)审贷放款 1.主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信贷调查,提出审贷意见,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和贷款额度。如符合信贷条件,主办银行与申请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2.申请"科技贷"业务的企业在主办银行没有存量贷款的,主办银行需向市资本运营公司提供对申请企业的授信、核准、批复等说明文件材料,并对申请企业的连续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做出书面说明。 (三)备案 1.主办银行需在贷款发放后 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合同及登记回执报送市资本运营公司备案。 2.申请"科技贷"业务的企业在收到主办银行发放贷款后3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进账单据报送市资本运营公司备案。 3.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合作银行需将已发放"科技贷"业务资料报送市资本运营公司,因材料不齐全、备案手续不规范等影响季度末风险补偿资金池调整的,需等到下一个季度末调整,不再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