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对评估良好的工作站,给予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关于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内容及申报条件的详细内容如下: 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申报条件: (一)**评估对象。设站满3年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7年设站单位); (二)再次评估对象。**评估满5年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0、2011年设站单位); (三)整改验收对象。2019年度评估不合格的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上述评估对象含从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晋升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安徽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评估内容: (一)站点建设情况。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博士后招收、考核、住房、科研项目管理、奖惩激励等制度,博士后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科研设备和研究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配置情况。 (二)博士后招收情况。确定博士后研究项目,制订招收博士后计划,积极招收博士后进站,招收程序规范,至少有1名博士后在站。 (三)博士后科研情况。博士后参与各级科研项目情况,申获各级项目资助情况,发表论文专着情况,开展学术讲座或交流活动情况,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效益情况。 再次评估对象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博士后招收情况、博士后科研情况等应是**评估后取得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估时已经使用的业绩不得计入本次评估中。